来源:大河报 编辑:王水仙 时间:2019-04-02 14:13:49
【河南汽车在线】昨日,记者从洛阳市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洛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洛阳市公安局决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在全市实行重点道路交通违法抄告工作并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相关联。
据了解,洛阳市文明办把文明交通内容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相关联,对于单位人员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将被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负面清单”管理。每年征求洛阳市交警支队意见,交警支队根据交通违法情况出具审核意见。对文明单位工作人员严重交通违法、发生亡人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联合市文明办根据管辖权限,视情发出督察通报、警告,直至撤消文明单位称号。
此外,交通违法行为人所在单位在接到交通违法抄告信息后,要结合违法情节和相关管理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对交通违法情节严重、多次违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抄告交警大队反馈。
对于对无固定工作单位的交通违法行为人,交通违法情节严重、多次违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由违法人居住(暂住)地社区警务室在宣传栏进行曝光。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媒体进行曝光的,市文明办协调媒体刊播。
据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各单位需完善文明交通相关制度建设,对单位所属人员严重交通违法、发生亡人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给予相应处理。
据了解,该通知自4月1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限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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